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2-127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俞洋先生、股东张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相关资料图)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特别提示:
致。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吉姆”)于
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俞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7,4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8,200,000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997%。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股东减持达 1%暨减持计划届满减持情况
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收到股东张源女士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张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2,913,0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其与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 165,758,8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6%),张源女士计划自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16,3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98%。具
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暨后续减持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
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5)。2022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俞洋先生
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其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7)。
期间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12 月 18 日,自前次权益变动 1%的公告披
露以来,俞洋先生和张源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一、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洋、张源
住所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11 月 18 日——2022 年 12 月 16 日
股票简称 美吉姆 股票代码 002621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变动方式 股份种类 减持比例
(万股)
权益变 俞洋 集中交易 530.00 0.645%
动明细 A 股普通股
张源 大宗交易 300.00 0.365%
合 计 - 830.00 1.01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75.88 20.16% 15,745.88 19.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是√ 否□
俞洋先生承诺:自大连三垒(证券简称现已经变更为“美吉姆”,下同)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五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
的大连三垒股份,也不由大连三垒收购该部分股份。俞洋先生在担任公司副董
事长、董事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大连三垒股份不超过其上年末所持
有大连三垒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离职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大连三垒股票数量不超过其所持
本次变 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五十。俞洋先生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离任公司副
动是否
董事长、董事职务。俞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为履行
已作出 俞洋先生已于 2022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达 1%暨减持计划届
的 承
满减持情况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
诺、意
向、计 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
划
日,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尚在履行中。
张源女士已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
人减持计划届满实施情况暨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披露
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截至
本公告日,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尚在履行中。
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变动数量在计划范围
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是□ 否√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二、备查文件
俞洋先生和张源女士签署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间减持情况告知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俞洋、张源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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