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2、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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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即评分法)。
5、(1)综合评分法
6、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价格得分不得低于30%或高于60%;服务价格得分不低于10%,不高于30%;低价优先,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7、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货币兑换法、计分法或其他方法;
8、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9、(2)最低评标价法
10、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货物和一般服务项目;
1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当商务和技术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投标报价和投标资料表中选择的评标因素(内陆运输费和伴随服务费;交付日期;付款条件偏差;零件、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和维护成本;以及性能和生产率;替代品等内容等。),计算出来的价格就是按照规定的量化方法得出的最终评标价。
12、(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3、中央投资:通过投标报价和商务部分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不进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价格转换;
14、项目:在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投标价低于企业成本的除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